讀finance入門第一課的第一條定理, 多應該是the law of one price。我淺談這條定理,以作為此博落的第一篇文章是最適合不過的了。
Law of one price所說的是︰在不同市場所賣的同一件貨品,該是同價的。否則我們就可以用低買高賣的形式進行套戥交易(arbitrage)。活生生的一個例子是七十年代前美元的金本位貨幣制,這個制度說明只要拿著三十五美元,就可向美國政府換取一盎司黃金。(當時美國約擁有全球三份二之黃金)
現在假設有一個財力較小的國家,肯出價四十美元去換一盎司黃金。理性的人們自然會拿三十五美元向美國政府換黃金,向轉售給小國,以賺取每盎司五圓的差價。而到最後,小國定必財力枯竭,而美國就會繼續推行一盎司兌三十五美圓的承諾(arbitrage equilibrium)。
說一些與投資者貼身一點的例子。投資初學者定會留意到每日港股收市後,一些港股在倫敦的預托證券會繼續交易的。但為何這些預托證券的價錢會跟港股的收市股很接近呢?就是因為law of one price 了。
其實雖然兩者的價格很相近,但不是exactly一樣。這是因為進行港股跟預托證券的套戥交易,中間要支付一個交易費用(transcation cost)。
明白了以上的數點,終於到戲肉了…
為何國企的A與H股價格相差這麼遠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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